公告
20190520
一、公告依據:財團法人第25條第3項及第26條規定辦理。
二、公告內容:
- 財團法人昇恒昌基金會107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108年5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
- 上開資料公開於本基金會(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89號),依規定提供公開閱覽、抄錄、影印、錄音、錄影或攝影等,惟涉及隱私權或公開將妨礙或公開將妨礙或嚴重影響財團法人運作者,不在此 限。
特此公告
董事長 吳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