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00616
一、公告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及第26條規定辦理。
二、公告內容:
1. 財團法人昇恒昌基金會經董事會通過之108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業奉交通部觀光局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觀業字第1090007186號,已予備查。
2. 上開資料公開於本基金會(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89號),依規定提供公開閱覽、抄錄、影印、錄音、錄影、攝影、重製或複製等,惟涉及隱私權或公開將妨礙或嚴重影響財團法人運作者,不在此限。
三、特此公告。
董事長 吳秀光